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

人雖破碎心更堅 至死不棄榮耀神


24 人雖破碎心更堅 至死不棄榮耀神
四川省 堅強

  2004年5月的一天,我在貴州省××市一名姊妹家裡聚會,警察突然闖進來不由分說就在姊妹家開始翻箱倒櫃隨意搜查,將搜到的神話書籍、機子沒收,我隨身攜帶的手機、傳呼機、電話卡與800元現金也被警察強行沒收(至今未歸還)。隨後,警察把我抓到了當地派出所。

  到派出所後,省公安廳調來了6名警察,都是彪形大漢,它們用哄、騙、詐等手段對我嚴刑逼供,整整五天不給我飯吃,審訊時又用很厚的雜誌猛砸我的頭,結果什麼也沒問出來,警察惡狠狠地對我說:「你們這些人比劉胡蘭還劉胡蘭,老子辦了50多年的案還是頭一次遇到你們這樣的。」它們為了撬開我的嘴,接著用刑,它們把我的雙手反銬在背後吊在鐵門上一整晚,我的手被吊得又酸又痛,痛苦極了,我在心裡不住地呼喊全能神,是神的保守使我活了下來。由於我還是什麼也不說,這些警察氣得幾乎發狂,它們怒氣沖沖地恐嚇我:「你快跟老子交代清楚了,否則有你好過的,告訴你前兩天才吊死了兩個犯人!」它們看到我仍是什麼也不說,就捏造了幾大篇罪狀、篡改口供逼我簽字畫押,我不從,就有五六名警察衝上來拽著我的手讓我強行按手印,這哪裡是人民警察呀,明明就是惡霸、流氓。
  隨後,它們把我轉至××市看守所,一到看守所,警察就將我全身的衣服強行扒光,脫得一絲不掛,接著又用電警棍戳我,我被電得暈死過去,它們就用一桶桶的冷水將我潑醒,然後繼續電擊。就這樣電擊、暈倒、潑冷水,反覆地整,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,就在我即將支撐不住的時候,神帶領我想起了經歷詩歌202首《難得為神盡忠心》:「人雖破碎心更堅,難得為神盡忠心,最後一次機會不能錯過,辜負神終生遺憾,千古罪人是屬撒但,我心忠於神,不再糊塗傷神心。超脫人事物,我敬拜神,神因我受屈辱,理當為神爭光,該為神活一次來報效神安慰神心。我能有幸遇上神,為神受苦是榮幸,未能盡好本分,千古遺憾,豈能善罷甘休,是人就當站起來,就是順服至死,也要滿足神一次。」神的開啟給了我活下去的勇氣和力量,不管大紅龍怎麼折磨我,我都不能向它屈服,我要為神活一次!說實話這一次受酷刑,若不是神的保守我真的活不下來了。我在看守所裡被關押了28天後,警察又把我送到了××市拘留所,拘留所裡全是賣淫的犯人,她們得的都是艾滋病、性病之類的不治之症,那裡簡直就是個病毒坑,警察把我和這些人關在一起,我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,吃喝拉撒全在一間屋裡,警察還強行讓我們背書,如果背錯了就會遭到拳打腳踢,連犯人也可以任意地毆打我們信神的人。在那裡,基督徒根本沒有人格、尊嚴可言,只能任它們為所欲為地踐踏、宰割。但不管它們怎麼折磨我還是靠著神什麼也沒說。
  拘留五個多月後,警察宣布我被判刑一年半,轉至××市勞教所執行。在勞教所,警察把我們兩姊妹與吸毒犯關在一起。更可恨的是,警察為了羞辱我們,強行將我與另一姊妹的衣服扒光,讓我們一絲不掛地站在幾百人面前示眾,任意侮辱我們,就因為我們是基督徒!警察還向所有的人大聲宣布:「這兩個就是邪教分子,如果你們也去信邪教,下場就和她們一樣。」當時我心裡想:我們什麼壞事都沒做,就是信神,走人生正道,就這樣凌辱我們,而那些真正犯罪的、吸毒的、賣淫的倒沒有遭到這樣的整治,大紅龍真是打擊正義、崇尚邪惡!它們就是倒行逆施、逆天而行的魔鬼!示眾之後,我們被帶回囚室,犯人也對我們拳打腳踢。當時天氣很冷,有零下十幾度,警察再次扒光我們的衣服,命令我們在陽台上紋絲不動地站了兩天兩夜,只要稍微一動就是一頓毒打。這一切我們只能默默地忍受,我們沒有絲毫反抗的權利,有淚只能往肚裡咽!站在寒冷的冬夜,我抬頭仰望那滿天的星星,心裡一陣陣的難受,我不是為自己的肉體受折磨難過,我只是覺得我們中國人信神怎麼這麼難呀,我們什麼壞事都沒幹,卻要遭到這麼殘忍的對待!要是有一天我們能自由自在地信神,那該多好啊(那兩天沒凍死的確是神對我們的保守看顧)!但是大紅龍越迫害我越恨大紅龍,我信神的心更堅定了,雖然它可以打我、整我、任意羞辱我,但是我的心是已經歸向神了,魔鬼施盡各種手段也不能讓我背叛神,其實撒但已經敗了,我的神已經得榮耀了!
  在監獄裡我們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,每天都被強制不分白天黑夜、沒完沒了地幹活、出苦力,甚至不讓我們睡覺,如果達不到它們要求的產量就要被加刑,但我們沒有一分錢的報酬,我們幹活所掙的錢都讓監獄貪佔了。獄警還教唆我們說謊話搞欺騙,當有官員來視察工作時,警察就教我們撒謊說「這裡每天都吃六菜一湯,白天只工作8個小時」等,如果不按它們教的說就要挨打。
  這次的牢獄生活讓我徹底看透了大紅龍的邪惡實質,它對待信神的人簡直是要置於死地、斬草除根才高興,它折磨人的手段不是人能幹出來的,它們的確是魔鬼撒但投胎轉世。它們是該受神咒詛的!今天我生在這個大紅龍國家,要想在這裡信神注定要受逼迫、受羞辱,但即使這樣,我們也不離開神,大紅龍越逼迫,神越得著榮耀了!正如神話所說:「就如耶穌那一步工作,就在逼迫他的法利賽人中間才可得著榮耀,若是沒有法利賽人的逼迫,沒有猶大的出賣,耶穌不能受譏笑,不能受毀謗,更不能釘十字架,也不能得著榮耀。神在每一個時代在什麼地方作工,在何處作他在肉身的工作,他就在何處得著榮耀,也從那處得著他要得著的人,這是神作工的計劃,是神的經營。……在你們中間沒有一個人能受到法律的保護,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,更大的難處是人也都不理解你們,不管是親人也好,父母也好,或朋友、同事也好,都不理解你們。當神『不要』你們時,你們在世上根本沒法生活下去,但就是這樣,人仍不捨得離開神,這是神征服人的意義,是神的榮耀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的作工像人想像得那麼簡單嗎?》)
  現在,我又回到了教會,繼續盡我受造之物的本分,來還報神的愛!今天我信神是天經地義,沒有任何勢力能攔阻我信神、愛神!我要永遠讚美神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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